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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答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根据《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第八章第三十四条”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应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批准后,到管理部贷款业务窗口办理相关还款手续(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的,贷款年限必须满 1 年以上”规定。您2016年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一次性还清是可以的,您只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和还款的银行卡到管理部申请,还款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偿还贷款,公积金余额不足部分在还款银行卡上存足需偿还贷款的金额,到管理部办理就行了。如需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贷款的,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复印件。以上答复未尽之意,请致电:0859— 3115135或查询http://www.qxn.gov.cn/Org/QxnGov.GJ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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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到公积金中心申请,
余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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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租房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家庭提取月租房不得超过1000元。提取时需提供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身份证、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卡。另外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将对租房情况进行真实性现场核查后进行办理。 以上答复未尽之意,请致电:0859—12329,或查询http://gjj.qxn.gov.cn。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答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按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月房租不得超过 1000 元。只要你租房行为属实,提供当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身份证、本人工行或建行一类储蓄账户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以上答复未尽之意,请致电:0859—12329,或查询http://gjj.qxn.gov.cn。
黔西南州公积金 中心每天进行贷款批扣,如当日忘记应及时把款打到还款账户,系统会在次日进行划扣。 以上答复未尽之意,请致电:0859—12329,或查询http://gjj.qx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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