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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我市结合实际起草了《兴义市城市更新闲置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联系单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七股
联系电话:0859-3232447
联系邮箱:szfbmsqg@126.com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兴义市城市更新闲置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文件规定,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的20%,结合《兴义市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闲置补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兴义市城市更新闲置补偿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兴义市城市更新闲置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刘赫男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黄威阳 市政府办副科长级督查专员
赵贡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志华 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 员:熊图美 市委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龙益麟 市财政局局长
郑金波 市税务局局长
胡泽曦 市自然资源局正科级干部
罗昌俊 黄草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 舒 兴泰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 刚桔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静 坪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厚江 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怡 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雷乃国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辜敏君 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一)资金筹措组
组 长:龙益麟
副组长:赵贡飞、杨 怡、雷乃国、辜敏君
成 员: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涉及街道办事处等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1.负责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配套设施等成本核算及补偿资金预算,加强资金的监管、跟踪审计等工作,确保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2.严格做好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专款专用;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补偿工作组
组 长:王志华
副组长:罗昌俊、钱 舒、尹 刚、李 静
成 员:从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涉及街道办事处等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1.做好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补偿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精细化制作“一户一册”补偿档案,确保补偿工作顺利推进;2.负责对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面积等的认定工作,确保补偿工作精准到位;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维稳组
组 长:熊图美
副组长:罗昌俊、钱 舒、尹 刚、李 静
成 员:从市信访局、涉及街道办事处等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1.加大对兴义城市更新闲置补偿有关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指导、协调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密切掌握社情民意,及时获取补偿工作中所涉及的不稳定因素,并提出应对措施;2.负责受理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群众来信来访;3.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和补偿工作开展过程中维稳工作;4.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反映重要信息,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客观、准确、可行的依据;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补偿对象的认定
自兴义市老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后,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并且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确认不拆除房屋的住户。
三、补偿范围的认定
按照原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开展补偿工作。
四、补偿面积的认定
补偿对象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内经评估的建筑面积认定为补偿面积。
五、补偿内容
(一)补偿标准。住宅按每月12元/㎡,门面按每月60元/㎡执行(门面面积按照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的协议内确认为门面的面积计算)。
(二)补偿时间。根据每户棚户区改造户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之日至签订《补偿协议》之日期间的存续时间进行计算。
六、补偿流程
(一)补偿工作组审核确认补偿面积;
(二)补偿工作组对补偿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如有群众对补偿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须指明存在的具体问题),由补偿工作组及监督部门(监察、审计、群众代表)联合对异议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三)补偿工作组与补偿对象签订《补偿协议》;
(四)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兑现补偿。
七、职责
《兴义市城市更新闲置补偿实施方案》所认定的补偿对象的补偿工作由市城市更新闲置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涉及街道、部门抽调人员配合。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城市更新补偿工作对于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务必保证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有力,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本次城市更新补偿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
(二)部门联动,加强协调。各单位要凝心聚力,认真履职,积极相互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城市更新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下分工协作,对开展补偿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时间和责任范围等,快速、高效推进补偿工作问题化解,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狠抓落实,强化追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确保补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在补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缓慢、引发重大矛盾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严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创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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