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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防范化解燃气储存、使用环节火灾风险,坚决预防燃气火灾事故发生。4月1日以来,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工科局、市公安局等组成兴义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在行动中,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对燃气经营者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情况;是否存在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配全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储罐是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液化气瓶是否全部加装芯片,气瓶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是否完善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负责人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截止目前,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已联合多部门对兴义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兴百江燃气有限公司、益民燃气有限公司、顺铭化气销售有限公司等4家大型燃气企业,19家石油液化气经营配送站点、1498家餐饮企业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
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检查20余次,推动企业单位1347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推动加装液化气瓶芯片61729只;发现隐患230条,已整改228条,共打击非法储存13起,对气源不明、“黑气”瓶进行暂扣1482只(目前已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销毁),移交市公安局处罚案件23起,已处罚7起13.57万元;对查获在其民房内储存大量液化气罐的下午屯范某和曹某、桔山办严某、白碗窑镇刘某、鲁布格镇熊某等5人,联合检查组已现场移交给市公安局调查处罚。经市公安局调查,几人对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查扣了所有液化气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非法储存大量液化气罐的5人处行政拘留。
下一步,联合检查组还将持续开展燃气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坚决筑牢“防火墙”。
来源: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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