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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祝寿等酒席一律禁办……”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公开征求《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意见和建议,该标准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提出,倡导性标准不应变成强制性标准,移风易俗不能滥用职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发布的是“征求”并非正式实施标准,目前ZF网上也把这则内容“撤”了下来。
据红星新闻消息,6月2日记者联系上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于原计划征求意见至6月5日,为何将相关通告提前从县政府官网撤下,该负责人回应说:“我们仔细研究,(觉得)有些地方还不妥,暂时先撤了,后面发布正式的。”
“我们征求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该负责人说,此前向社会发布通告,但上面存在一些不妥的地方,他们也看到了很多网友的意见和建议。目前,他们还在通过社区、村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我们进行修改,再发布正式文件。”
对于网友质疑倡导性标准变成强制性标准,订婚、再婚等酒席一律禁办,该负责人称,那是理解错了。“我们是属于倡导性的,不是硬性的要求。”他再次表示,有些不妥之处,他们都要修改。
是“理解”错了?还是习惯一刀切?!
为什么会引发关注?我们看来,恐怕是其中的一些字词太“扎眼”,倡导性文件却用上“一律”“禁办”这类词,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前些年,地里不让种玉米时的各种标语,同样的刺眼,同样的让人感觉“罪大恶极”。
不好引导,不视情况而论,就统统一刀切?!假设某家百岁老人,近十来年也没办过喜事,正准备和老人喜庆一下,而这类所谓的“导”标准正式出台,当地工作人员上门阻拦。你要问?上面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不准办,亲朋好友高高兴兴来,败兴而返,老人不但没高兴起来,可能还气出一身病......
引导不烂办,大办!是好事,但重点还是引导,还要视情况来处理,而非为了省事,一拍脑袋,直接一刀切。
同时,近几年,如前文提到的不让种“玉米”一样,细品之下,可能这类所谓的政策,都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权利,很多老百姓不懂,很多工作人员更是“军令如山”不论对错与否,上面讲的是建议倡导,文件中是“不准”或“一律”那怎么办?只能是一刀切,再问为什么,又有几位能讲得清楚!
问题的根,还是在“上位”者身上,如果出台这类文件时,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把各种细节,各种声音,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到,同时不让人感觉这么冷漠,还会有这样的舆情发生?好在,这次只是征求意见,也被网友关注,如果没发生这次舆情和网友关注呢?是不是就直接下发执行!
小家、大家都一样,管理也好倡导也罢,重在合理合法有温度!非法律法规性文件,还是少一些“一律”“禁止”这类一刀切的字眼,这边脑袋一拍整出个文件,说不定哪边就成了一次事件,校往过正即是偏。
注:以上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平台立场!
兴义祥子(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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