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解读"
目的及意义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购房需求,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支付方式由当前的职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然后提供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业务,变为职工预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实施范围及类型
认购黔西南州各县、市(新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职工(包括买受人、配偶及共有人),可以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办理流程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一)约定预提金额
约定住房公积金预提金额;开发企业,提取公积金申请职工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
(二)办理预提手续
购房职工持个人有效证件、《预提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中心出具载明金额的《住房公积金预提确认单》。
(三)报送付款信息
开发企业持《预提确认单》向购房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报送首付款支付信息;购房资金监管账户银行通过人工或联网方式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金额作为购房首付款,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
(四)签订购房合同
开发企业依据《预提确认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五)划转预提资金
买受人持《预提确认单》、备案合同、备案登记表和提取需要的其他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公积金中心提取资金转入备案合同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预提金额应当不超过扣除个人支付资金后剩余的购房首付款金额,同时应当不超过缴存账户截至 申请当日的余额。预提住房公积金划转前,购房职工不得办理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房屋交易撤销时,需退回提取资金,由开发企业注明个人信息退还给公积金中心,重新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
来源: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姓名: | |
手机: |
免费看房电话:0859-3666800 15338598065
全部评论
回复(0)